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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03-20 07:12:54 股吧网页版
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

公告日期:2025-03-20


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
关于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

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,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,根据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、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,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基金管理人”)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
简称“基金托管人”)协商一致,决定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本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,并
修订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、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增设 E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

(一)基金份额类别

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E 类基金份额。

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等的不同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。本基金将设 A 类、B 类、C 类、
D 类和 E 类五类基金份额,五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,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。各类基金份额基本信息如下表:

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

016224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(A 类)

004039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(B 类)

017538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(C 类)

017539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(D 类)

023778 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(E 类)

(二)E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

1、销售服务费

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 0.05%/年。

2、管理费和托管费

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、托管费率与 A 类、B 类、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相同。
3、申购费和赎回费

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。

(三)相关业务安排

1、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。

2、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对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,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其他销售机构
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,今后若调整或增加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,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。

3、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
0.01 元,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0.01 元。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
10,000 元,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,000 元。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对单笔最低赎回
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进行限制,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,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,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。

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。

3、投资者可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办理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、赎回、转换转入
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;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,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。
二、相关法律文件的修订

除因本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修订相关法律文件外,基金管理人还对基金合同、托管协
议修改了以下表述:

(1)删除了托管协议“六、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”中的“(六)申购赎回资金结算”中的“T 日申购、赎回申请的对应款项均在 T+2 日内进行交收”的表述,并将“T+2 日”修改为“交收日”;

(2)根据基金实际运作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进行修改。

本基金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。基金管理人也相应修订招募说明书、产品资料概要及更新其他相关内容。

三、重要提示

1、本基金增设 E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对原有基金份额持
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,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。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。

2、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、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
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。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。

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(www.zofund.com)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(http://eid.csrc.gov.cn/fund)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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